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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单独考场、入学遭拒 我们对艾滋有多少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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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设单独考场、入学遭拒 我们对艾滋有多少误解?

中新网北京6月3日电(汤琪)近日,中国首次为艾滋病感染者设置独立高考考场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关于他们能否与其他考生同在一间考场里考试的争议持续不断。这场争议背后,设独立考场究竟是特殊照顾还是过度保护?面对一些人“谈艾色变”的现实,我们对艾滋病还存有哪些误解?

5月25日,在山西临汾红丝带学校,高中三年级的学生们在复习功课。新华社记者詹彦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

为何单独设考场?

特殊学校出身,被安排进特殊的考场。近日,据媒体报道,山西临汾市红丝带学校的16名高中毕业生,将在该校设立的标准化考场单独进行高考,这是中国首次为艾滋病感染者单独设立高考考场。

消息一出,争议随即而来。红丝带学校校长郭小平很快对媒体作出回应,他表示,此次参加高考的16名学生,都是从2006年开始在红丝带学校学习生活的,也是该校首次有学生参加高考,因此不存在“过去的学生不被允许高考”之说。

另外,就外界对考生是否会带着特殊标签毕业的担忧,临汾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人亢创基对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回应称,这些学生已在临汾市第三中学注册了学籍,因此,他们获得的是临汾三中的高中毕业证。

然而,该事件最大的争议在于“为何单独设考场”。

郭小平对此表示,“之所以设立独立考场,是希望他们在考试时可以专心答题,不用顾及旁人的眼光,对他们来说,专注于考试才重要。实际上,教育主管部门是允许他们和普通孩子一起考试的,只是那些孩子的家长会反对。”

图为大学生呼吁消除艾滋病歧视。孟德龙摄    


感染者的求学之路

据公开资料显示,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仅有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三种方式,平时生活中的一般接触,如握手、进餐等都不会传染。

既然如此,郭小平所回应的“那些孩子的家长会反对”,又是否是空穴来风呢?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一些人对艾滋病的恐慌,不仅体现在这次的考场风波中。据媒体报道,2010年,广西柳州6岁艾滋病感染者阿龙入学后,其他学生家长向学校写联名抗议信,最终把阿龙挡在了校门之外。

另据媒体2016年的报道,湖南宁乡县11岁艾滋病感染者莎莎上学的努力,遭到了其他学生家长的强烈反对,经过一年多的反复拉锯,她最终失学。

对此,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曾对媒体表示,艾滋病感染者正常入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不代表同学及其家长担心就是多余的,艾滋病感染者正常入学,不是理论问题,而是操作问题,不是方向问题,而是分寸问题。

他认为,如何确保艾滋病感染者的行为之正常性,避免无谓的风险和对这类风险的恐慌,学校在尽力为他们营造正常的学习环境,努力让他们融入班级之中的同时,需在规范全体同学的行为上做出特别的努力。

尽管有不少人对特设考场的行为表达不满,认为是一种变相的“歧视”,但艾滋病感染者姜凯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从其他考生和家长的立场来看,医学知识不到位、对艾滋病“恐吓式”的宣传等因素,都会使他们产生恐慌。

图为重庆新桥医院艾滋病筛查、确认实验室。中新社记者陈超摄


“恐吓式”宣传,误解在哪?

姜凯对“恐吓式”宣传的反感,也是其他艾滋病感染者及防艾人士深有体会的。四川乐山疾控中心中默艾滋病防治项目负责人陈晓宇告诉中新网记者,过去,一些预防艾滋病的宣传都会提到“艾滋病是21世纪的绝症,是无法治愈的”,还会配上一些恐怖的图片。

“比如,非常消瘦的感染者全身溃烂的照片深入人心,这让公众认为,感染艾滋病就会死,而且死得很难看。”陈晓宇还表示,一些宣传里甚至故意强调,感染艾滋病的都是吸毒、嫖娼者及同性恋等等,这样也易产生对一些群体的歧视。

事实上,数据显示,过去5年,中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提高68.1%的同时,病死率降低了57.0%。有权威人士认为,经过多年的科学研究、巨大的防治投入和长期的宣传教育,艾滋病已从几近“死刑”变成可控的慢性病。

图为大学生扮“艾滋病患者”求拥抱,宣传防艾知识。毛成山摄


减少歧视不仅是口号”

高考当日,临汾市红丝带学校的16名学生将在该校设立的两个文理科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郭小平对媒体表示,孩子们就想好好考试,他们知道高考很重要,“单独考场”能让他们好好发挥自己的真实水平。

然而,高考过后,这些孩子又将迈入一所怎样的大学校园,或步入一个怎样的社会呢?

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对中新网记者说,对艾滋病感染者体现教育公平的一大前提就是,能让他们平等参加高考,至于今后如何面对高校生活,需要多方面的参与。

“其中包括,这些学生和非病毒携带者之间,通过多方面的交往来明确彼此的态度,通过理解来消除歧视。”他说。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显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今年年初印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也强调,要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医、就业、入学等合法权益。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首诊(问)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诊、转诊和相关处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有15年艾滋病防控工作经历的陈晓宇告诉中新网记者,希望在预防艾滋病上,能涌现出更多正面的、科学的宣传。

近日,他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出倡议,6月5日和6日中午,他将在乐山号召身边人,与艾滋病感染者一同吃饭,开展两次主题为“伴艾午餐”的活动,他透露,目前已有十几人报名参加。

“预防艾滋病的宣传不能仅停留在每年12月1日的艾滋病日当天,减少歧视也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行动。”陈晓宇说。(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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