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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编辑:国友东


    记者刘岩通讯员李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优化审判职能,服务企业发展
     “能这么快通过判决拿到我们应有的待遇,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帮助都是非常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到。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在该涉企案件审理中,坚持以“调解优先、为企业减负”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2022年,桦甸市某冶金矿业总公司1000余名职工因劳动争议引发纠纷,社会影响较大。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和事实依据,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机构,最终把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解决了辖区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赢得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赞誉,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同时,积极创新线上+线下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不断延伸诉讼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减轻企业诉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互联网庭审等有效措施降低企业司法解纷成本,互联网开庭审理案件40余件。在“法官网格点”和“巡回审判点”,诉前化解涉企案件62件,其中,通过“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的形式化解五千五百余万标的额的涉企纠纷,零距离解决企业的“烦心事”,达到了为企业减负的良好社会效果。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针对法官干警在调研走访和办案中发现辖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矛盾纠纷频发及缺乏法律维权意识等问题,制定了《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市场经营主体的协作方案》,并联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治中心、检察院、公安局制定服务市场主体计划,建立“1+N”服务企业机制,从源头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开拓诉源治理新格局。目前,已向辖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有效调查问卷11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200余条,充分了解经营者的实际情况。
    司法建议是职能作用延伸的具体表现,是指导实践工作的有力武器,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律支持。2023年,向辖区政府、农村商业银行、村村民委员会、红石林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4份,各单位均已采纳建议并回函改进相关做法,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用司法职能护航辖区经济的发展。

    深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开展“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进园区”等活动,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官干警为企业开展前端普法工作,专项普法30次,电话、微信等方式提供的各类法律问题咨询共计600余次,“线上+线下”为企业普法活动120场,累计受众达1200余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只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才能让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执法办案模式,夯实助企服务举措,不断巩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大胆作为、积极作为、创新作为,用审判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大局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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