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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利益不容侵犯、请求收回国有林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编辑:国友东


      《国家的利益不容侵犯、请求收回国有林地使用权》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北林场)数以亿计的国有资产再流失、割裂、吞噬、蚕蚀!
 
       [民声新闻报]记者国友东、内蒙古巴彦淖尔讯:
       叫人震惊!——3194公顷、47910亩国有林地被2万块钱70年转让出给个人经营(含已栽培的林苗、固定配套财产、其他设备)每亩每年转让费不足5厘钱!
       乌北林场(国有)地处内蒙古西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中旗行政辖区内,直属于巴彦淖尔市林草局。
尊敬的全国各级新闻媒体:
       我们是乌北林场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在这里我们全体三十八名老党员老职工实名向各级领导举报反映以下事实,也将全面全力配合支持现林场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新闻媒体的关注报道能够引起各方重视,为追缴追回国有林场经济损失而努力。
事件起因:(当时相关人员已经是早有蓄谋)
       上个世纪1993年、巴盟林业处乌北林场时任法人、场长徐广全,站长詹志荣与临河市曙光乡增丰村杨宝生、私下签订了一份盖有公章的《乌盖作业区造林防风固沙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期限为七十年,转让费共计为2万元。协议书文本极其简易,文本内容又极其带有倾向性和长远预见性,并且还早有预谋的对文字进行了避重就轻标注和注节说明!其中双方应该遵守参照的责任义务、要求及防范章节和内容都没有进行任何标注,同时又于本协议签订当天3月15日急切地进行了协议公证,彻底为日后杨宝生等人能够继续吞占蚕蚀国有资产铺垫铲平了一切阻碍!
       杨宝生于1997年与许礼又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经营乌北林场作业区的经济合同》而在该合同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就比较明确明显了,也着重强调保护甲方杨宝生的这方权益!并且转让金额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另外该协议双方签约时间是1997年10月9日,而在该协议乌北林场同意联合开发盖有公章处显示的时间确是1999年3月16日,这种在同一协议书时间差异出处上的现象及以上两份协议签订内容对比参照文本重大差异又该如何解释得通?是官方签约协议书文本制定水平差还是私人签约协议文本制定水平高呢?
       然而许礼于1999年3月16日确实与乌北林场又签订一份、关于《乌盖作业区造林、防风护沙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是补充协议的协议书,而该协议文本内容又与第一份协议文本内容同出一辙,文本极其简易,内容也极其带有倾向性和长远预见性,文本中其双方应该遵守参照的责任和义务及防范章节和内容也没有进行任何再标注?而甲乙双方签字的笔体可见为同一个人同一个笔体?在这种协议上怎么又能加盖上乌北林场公章、这种现象又怎能不引人深思!
       时间间隔将近二十年后,社会上所有的事物变化都很大,而唯独乌北林场名头未变,2018年7月13日,许礼又与巴彦淖尔市乌北林场签订了一份、关于《乌盖作业区造林、防风固沙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的修正和补充协议,而该协议确进行了若干个条款约定,但万变不离其宗的现象还都是林场方受损,许礼方得利受益!这难道不是人为做乱,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吗?难道当时林场方负责人在协议签订时发现不了问题吗?还是本着将错就错一错再错呢?是何居心、又是何用意呢?如果不涉嫌重大利益输送怎该会如此不负责任!
        直至今日许礼、王欣等人据持有本协议在不断地从乌北林场疯狂经济敛财受益,其间又多次依持此合同对王保、徐培明等十余人进行套骗,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隐患重重!如此下去到2063年还有四十多年,在国家涉林涉草大力补贴补偿政策下、理论上可以推断计算出将还会有数亿元涉林涉草政策补偿款进入不合理不合法经营者的私人腰包,这种先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失职失责违法违纪行为不该被倒查追责吗?这种继续即将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现象相关部门不该出面阻止介入调查彻查吗?
        许礼后期与王欣等人签订的各种协议还有很多此处不在进行列举。
重点的问题:
        原始协议与后续各种协议的签订无非都是围绕《乌盖作业区造林、防风、固沙》那么使用也好、合作也好、利用也好都不可能偏离这三个硬性要素(造林、防风沙、固沙)。
        那么首先是造林,林造了吗?文字协议上造了,但实际现场未造!
        防风了吗?文字协议上防了,但实际上未投入也末防护!
       固沙了吗?文字协议上固了,实际末固、也根本没固!
       那么二十多年间他们都干了些什么呢?
       一、时刻准备着签各种有预谋有蓄谋的协议(转让、联合、合作、利用等)在竞玩文字协议游戏中一开始以挣些转让费及其他费用为主营业务,后期开始大肆到处以各种签订协议方式割解地块转让承包费,坐享国家政策性各种名义补偿款和其他经营性征占补偿款。
       二、擅自改变林地使用用途,大批损毁林地建私宅、盗采沙、造地、然后在对外进行发包种玉米、油葵等农作物敛财。
      三、套骗侵占国家各种涉林涉草项目及其它经营性征占地补偿款!
      四、如按转让70年合同到期2063年初步推算他们将继续享得违法违规涉林涉草涉牧及其他补偿资金数亿元,将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其它征占补偿目前无法计算!
      2020年12月下旬,记者就乌北林场全体在退职工举报反映的问题内容前往乌北林场驻地进行实地走访核实。
 
 记者与新到任不满四个月的乌北林场张德远场长坐谈
 
        2020年12月24月现任乌北林场张德远场长热情的接待了记者一行,并就记者提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材料提供,对现退全体职工联名向媒体举报反映问题的行为表示理解鼓励和支持,同时强调他们职工举报反映的问题与现象是属实的,并表态一定会积极配合向上级领导汇报,即时采取防、补漏措施,做好下一步通过各种维权通道的安排部署工作。
 
  记者与部分在退职工交谈
 
       职工们强烈向记者表示、他们是正义之举、是爱场如家之行,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林场利益而凝聚抱团,付出再多也值,誓言一定要通过各种合理合法手段向政府部门反映、收回国有林地使用权!保护国有资产再流失!
 
 
  记者到问题现场的图片




 现场记者看到的景象是职工反映问题的更有力证实,随处可见被盗挖后形成千疮百孔的林地。
        您末曾真正身临来到乌北林场,您不会感受到冬季漠北草原上的美,还有这里热情好客的兄弟姐妹,然而当你站在乌拉盖林场作业区面土地上时确能听到感觉到、这里原本一片属于林海的土地在向你倾诉、哭泣!那是无林的风、那是无家的沙!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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